为做好市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名额
1.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制工作岗位3名,市委政府督查室岗位1名。
2.公开招聘3名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从事文字综合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调岗位
1.全市党政群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报考法制工作岗位的要求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报考市委政府督查室岗位的要求行政编制;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014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法制工作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法学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和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C类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5.报考市委政府督查室岗位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岗位
1.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人员;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报考;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务员选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月23日—28日(双休日不休息)
地点: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市党政办公大楼6035室)
(二)报名要求
1.公开选调报考人员须填写《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4份(见附件1,可登录巴彦淖尔政府网http//:www.bynr.gov.cn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
公开招聘报考人员须填写《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4份(见附件2,可登录巴彦淖尔政府网http//:www.bynr.gov.cn下载)。如报考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
2.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5.报考人员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比例达到6∶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选调或招聘人数。
(四)准考证发放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市党政办公大楼603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报考法制工作岗位的注重测试法律专业素质和能力;报考市委政府督查室岗位和机关事务局岗位的注重测试文字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临河区,具体地点、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可登录巴彦淖尔政府网http//:www.bynr.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资格复审。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或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考试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序。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或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同等条件下,懂蒙语、英语或蒙汉兼通、熟悉计算机应用、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优先录用。对拟录用人员在巴彦淖尔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二)考察期
拟录用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6个月。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在考察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和考察。
(三)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和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每个环节和阶段及岗位考察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人社局的全程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考务咨询电话:8655637 8655641
监督举报电话:0478-12380 8527241 8527208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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