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报考我校的学生须根据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分别参加该省美术专业统考和我校校考,双合格者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文理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为:专业总分(校考)+文化总分+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福建、内蒙古地区按当地省级考试院(或招办)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综合分同分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