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
2、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文理兼招,按文理科合并统一排队录取。
3、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办法有具体要求,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
4、上述录取原则,只适用于河南、山西、山东(仅限书法学专业)等3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