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校考省份录取原则:政审、体检合格,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文化、专业统考成绩符合所在省投档要求,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其他省份录取原则:以各省考试院(招办)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