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根据川招考委[2015]85号文件,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考试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综合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试由基本素质笔试和基本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基本素质笔试题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命制,采取闭卷、笔试形式,基本能力面试题由市场营销专业教研室自主命题。
二、适用报考专业
市场营销
三、考试依据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教职成厅函【2014】11号。
2.国家职业标准: 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四、考试方法
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综合测试由基本素质笔试和基本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基本素质笔试部分为100分,基本能力面试部分为100分。
基本能力面试采取面试考试方式,设置1个考试项目,考试时间共计60分钟。
五、考试内容和要求
基本能力面试选择营销员为考试工种,具体考试项目由各专业命题人员在以下项目中任意指定1个,总分为100分。根据已知知识,利用考场提供的图纸、工具、材料等进行操作。
(一)考试时间及分数
考试时间:60分钟
总分数:100分
(二)考试形式
考核(面试)
(三)考试内容
1.操作技能(项目)
(1)“集体讨论”考核点和要求:
①团队成员集体讨论团队设计项目。
②设计项目富有创意,全员参与。
(2)“考生自行完成任务”考核点和要求:
①任务紧扣主题,内容丰富,富有创意。
②设计项目整洁、美观、大方。
(3)“考生发言”考核点和要求:
①每位考生根据完成的团队建设任务进行发言。
②个人发言紧扣主题,言真意实。
2.职业素养
(1)团队协作意识考核点和要求:
①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尊重他人。
②听从安排,相互配合,服从指挥。
(2)主动服务意识考核点和要求:
①主动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有序。
②主动帮助他人。
(四)评分说明与细则
1.操作技能评分原则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任务,超出时间进行扣分。
(2)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严格按照评分表进行单项赋分。
2.职业素养评分原则
(1)团队协作贯穿整个技能测试过程,所以将在整个技能测评完成后根据综合表现进行本项赋分。
(2)主动服务意识表现是多方面的,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单项赋分。
(五)参考标准及参考教材
1.人社部颁发“营业员工种”中级职业资格标准。
2.人社部颁发“营销师工种”中级(高级营销员)职业资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