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 2015 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信访局 2015 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 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6 年 1 月 29 日早上 7:30 在河南省信访局办公楼前(地址:郑州市纬三路 35 号)集合。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须向工作人员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内页(见附件 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逐项填齐,并贴近期 2 寸彩色照片)。
(二)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 3), 并保持电话畅通。请提前查询安排交通路线,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严禁在体检中使用通讯工具,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违反体检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体检中,对心率、血压、视力、听力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省信访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省信访局在接到复检申请之日起 7 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 1 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016 年 1 月 25 日
附:
1.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nxf.gov.cn/info/1012/1675.htm
2.体检表内页
3.体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