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工作后,身份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报到工作,薪资、社会保险、假期(含路途50天)等一切待遇与西藏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同等。
(三)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工作后,试用为期一年,且至少在藏工作8年,若在西藏工作年限不满8年,毕业生本人要求调动的,不予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按本人主动要求辞职处理。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16年人才引进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