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具体通知如下:
用人单位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总成绩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917601 | 陈哲 | 50918213511 | 143.30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917602 | 胡志刚 | 50918213714 | 139.30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917604 | 刘宽 | 50918214109 | 144.75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917605 | 盛亚军 | 50918214111 | 139.90 |
请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2张,并准备体检费用420元,于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早7:20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前集合(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6号),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371-63293836。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016年1月26日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hda.gov.cn/directory/web/WS01/CL0249/14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