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需为阜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继续补充部分工作人员50人(其中:男35人,女15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充人员范围:各单位领导通知本单位2014年年底全县在册临时聘用人员及大学生公益岗位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
二、补充人员方式:劳务派遣
三、补充人员条件:①阜平户籍;②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③具有开展城管工作正常的身体条件;④热爱城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⑤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含初中);⑥年龄在18至40周岁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单位出具报名介绍信,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登记。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人数高于补充人数时按照以下四个原则的先后顺序依次补充:①在工作期间获得各种奖励的优先;②复员退伍军人优先;③大专毕业以上学历高的优先;④年龄小的优先。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待遇:完善各种劳动关系,由派遣公司与补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标准1210元,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并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及时进行调整。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严格按《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继续补充城管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月2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四楼407室
咨询电话:人社局:7221379 执法局:7221542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