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委政法委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委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充实工作力量,根据《2016年县委系统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决定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选调范围:全县政法系统(含公、检、法、司部门)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不含副科级及以上人员。
选调职位:办公室文秘兼国安办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加工作4年以上(含试用期);
3.中共党员,大学法学本科及以上,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后出生);
4.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7.无违法违纪行为。
具体报名条件见《桑植县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表中凡有年龄、工作年限等要求的,在无特定限制的前提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
三、选调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2月3日之前可持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录用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等证明材料,2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2016年县委系统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行政中心215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电话:07446236943 联系人:王军 15974412885
(二)笔试、面试
原则上报名人数达到1:5的比例方能开考。笔试成绩按60%比例记入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在桑植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记入总成绩。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考察、公示与调动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的,笔试成绩在前的进入体检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体检、考察由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由县委政法委在桑植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咨询电话:07446236943,王军:15974412885。
中共桑植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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