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6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天津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学院要求
1、每名导师原则上可以同意1-2名学生报考,每年招收硕博连读生不超过1名;
2、学院将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依据如下: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成绩;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如已取得科研成果,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三、考核方案
考核采用笔试、“申请-审核”及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外语笔试考核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申请-审核”综合考核办法如下:
1、考核方式:均采用面试的形式。
2、考核环节
每个考生需准备PPT进行汇报,内容围绕硕士阶段的科研课题或主持的重要项目,阐述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可行性,以及取得的成果等;另外也需展示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划。考核组就PPT所展示的内容进行质询和考核,并根据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素质、团队合作等表现,分别考察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能力,最终由考核组专家独立给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3、分制: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任何一项未达到及格线(60 分)的考生均属不合格,一概不予录取。
(三)复试为结构性面试,考察内容为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1、考核方式:采用面试的形式;
2、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能力测试。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情况,对其进行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分制: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四、录取办法
(一)所有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3*40%+复试*60%,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
(二)调剂原则:原则上不予调剂。
五、监督和申诉机制
(一)监督机制:建立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学科教授及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
(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行录取,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三)申诉机制:考生对招考工作过程或结果存有异议的,可署名向学院招生考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招生考核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复议决定。
六、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自2016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二)本办法由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三)学院网站:http://jd.tjpu.edu.cn;咨询电话:022-83955064;联系人:李博
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