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指南
一、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
(二)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见附表)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且证明与原件相符)。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格式:XXX(姓名)遗失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号码为: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注:自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后才能申请补办。
4.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二、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的,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发现错字、污损、缺章等,持证人提出换证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见附表)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且证明与原件相符)。
3.原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并与申请表不一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部门出据证明)。
三、补办、换发受理机构
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各相应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高校、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昆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