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的规定,现将能在宁南县2016年高考中享受民族地区加分的汉族考生名单进行公示。(享受户口所在地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以前有当地正式户籍。)
考生、家长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宁南县招生办(电话:0834-4572535)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宁南县招生办
2016年1月27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nn.lszedu.cn/wzlist.aspx?type=5&id=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