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在湖北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拟招专业 |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 录取规则 | 备注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 使用省统考成绩 |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湖北省控制线后,按湖北省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到底录取。 | 拟招6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 拟招6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拟招4 | ||
广播电视编导 | 拟招5 | ||
美术学 | 拟招8 | ||
动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说明: | |||
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 |||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湖北省规定不符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 |||
3.以上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 |
二、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