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招商服务中心是中山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57号中山市商务局B座4楼会议室;交通路线:乘坐015路、030路、022路公交车,老干中心站下车,步行约5分钟;乘坐038路、B10路、B1路、K01路公交车,利和广场站下车,步行约5分钟。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并提交有效身份证用于核对身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5.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为依据。
6.报考人员的年龄和工作经历以本次招聘接受报名的第1日即2016年2月24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7.报考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双面打印,加贴照片,也可插入彩照电子版彩打);
②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另提交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及其电子版(于2016年2月24日下午5:30前发送到156572109@qq.com电子邮箱),须与《中山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版本。
8.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为准。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请于2016年3月1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商务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商务局网站上公布。
4.面试由中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商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考生面试后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七、公示
中山市商务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商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报名及考务联系人:黄小姐、曾小姐,电话:0760—89892826、0760—89892823
投诉受理部门:中山市商务局纪委,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760—89892821
中山市商务局
2016年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