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体检的考生:
现将河南省信访局 2015 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未列入上述人员名单的为体检不合格人员。
凡体检不合格人员中符合复检条件(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再进行复检)需要复检的人员请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省信访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联系电话:0371—65902992),复检只能进行 1 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符合复检条件并申请复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河南省信访局办公楼前集合参加复检(地址:郑州市纬三路 35 号),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参加复检的考生要认真阅读和遵守体检须知有关规定,并在受检前禁食 8—12 小时。
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时由医院统一收取。复检结果请及时登录河南省信访局网查询。体检合格人员请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学历认证。
河南省信访局
2016 年 2 月 3 日
附件: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nxf.gov.cn/info/1012/16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