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二)报考申请和组织推荐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下载并填写《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于2016年2月20日前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才部门或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创业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高校党委研究确定,并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报考人员,先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市(州)委组织部复核汇总,并由市(州)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报考人员,属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其中,市(州)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向市(州)委组织部集中报送,并由市(州)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省属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在私营企业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市(州)委组织部复核汇总,并由市(州)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自主创业人员,由所在县(市、区)人才工作部门审核把关,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市(州)委组织部复核汇总,并由市(州)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
各高校、市(州)委组织部或有关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于2016年2月22日前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将名单汇总后,反馈各市(州)委组织部,并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各地各单位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网上报名
经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推荐报考人员,于2016年2月1日至2月24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网上资格审核与确认
1、网上资格审核。各市(州)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进一步确认有关资格、条件。凡未经推荐报考的,一律不得审核确认。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于2016年2月2日至2月24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同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16 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6年3月6日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如该职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人数,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
(七)资格复审
各高校、市(州)委组织部或有关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3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审核。其中,在我省就读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定向职位的,由各高校党委组织部推荐,并将名单汇总后分别报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