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电视台工作人员紧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新闻记者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聘用对象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5日至1998年2月15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男、女各3名;
6、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一本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二本、三本需中文、新闻、影视类专业);
7、户籍不限 ;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地点和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六楼干部股)。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报考者登陆肃宁县阳光网站下载并填写《肃宁县电视台公开聘用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同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负责报名的人员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如考生报名时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不予报名。
(三)报名费每人100元。
四、笔试
(一)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时间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1日上午9:00至11:00,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新闻写作。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由聘用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肃宁阳光网站(www.snyg.gov.cn)查询。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聘用计划和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阳光网站(www.snyg.gov.cn)公布。体检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资格复审与考核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资格复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肃宁县阳光网站(www.sny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经济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十一、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聘用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317--5118960
肃宁事业单位公开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