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音乐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流行器乐包括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流行键盘(钢琴、双排键、合成器、电子琴)、电贝司、萨克斯管、爵士鼓。
以流行器乐演奏为主项的考生,通过考试测定考生基本演奏条件、能力和水平,音乐风格把握、音乐的感染力与表现力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广东省考生需参加广东省音乐类统考合格后,按本大纲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三、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现场背谱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说明:
(1)民谣吉他、流行键盘(钢琴、合成器、电子琴、双排键)也可自选背谱演奏歌曲伴奏一首;爵士鼓考生可演奏自编节奏组合一段(长度为16小节以上)。
(2)反复记号可以不反复。
(3)除钢琴、爵士鼓专业考生外,其它考生乐器一律自备。
(4)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奏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2、评分标准
(1)基本条件: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2)演奏水平:对于音乐风格有较好的理解和把握,乐曲演奏较为流畅、完整。
(3)音乐表现:能够较好把握乐曲的内容和情感,演奏有激情和感染力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术科成绩满分300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术科成绩的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