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占地2617亩,建筑面积8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4.9亿元。设有18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7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学校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和“石家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制造公共实验中心”。近五年来,共承担国家“973”、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70多项和其他纵横向课题2000项,到校科研经费连年递增;获省部级奖励81项;取得鉴定成果513项。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目前,河北科技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正在“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办学宗旨的引领下,大力弘扬“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兴业尽责,意气风发,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全国知名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且本科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四年及以上全日制教育背景,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攻读硕士学位时间应为1年以上)。
5.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为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须为在有效择业期内的毕业研究生(具有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资格)。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在2016年8月底前毕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体各岗位要求见《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到全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岗位与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人事代理)为4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见《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应聘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河北科技大学;
辅导员岗位报名地点:机关楼A112室,电话:0311-81668150。其他岗位报名地点: 机关楼A213室,电话:0311-81668099。
3.报名要求:报名者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报名表,并持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能够取得的证明)、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党员证明、品行鉴定表(需到本科、研究生所在学校开具)等各类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
4.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同时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其它要求和说明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通知事宜。
3.可使用电子邮箱初步投递简历,以现场报名为准。
辅导员岗位报名邮箱:fudaoyuan2016@126.com。
其他岗位报名邮箱:rsk@hebust.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学院及具体岗位(例如:清华大学+某某硕士+土木工程专业+应聘建工学院教辅岗位)。附件须包含报名表和报名信息汇总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取得笔试资格,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情况的,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河北科技大学校园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1.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时间为100分钟。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辅导员岗位统一用一套笔试试题,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常识、学生管理政策法规和写作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河北科技大学校园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内容依据各岗位的实际需求确定。
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为试讲、答辩;教辅岗位为试讲(实验操作)、答辩;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为现场陈述、答辩。
4.面试程序:
(1)由应聘者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现场试讲(陈述、实验操作),答辩。
(3)评委评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并在河北科技大学校园网站发布。
(三)总成绩合成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六、体检与考核、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和考核人选。参加体检人选到我校医院体检,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就业协议书,并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hebus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辅导员岗位:0311-81668150(学生处)
其他岗位:0311-81668099(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九、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毕业生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河北省及河北科技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拟聘人选,在毕业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或者不按期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1-81668099
电子邮箱:rsk@hebust.edu.cn
河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6年2月6日
附件:1.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
5.品行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