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各艺术类校考考点:
近期,各高等学校(含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点校考高校,下同)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将相继陆续进行,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和《关于2016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办普〔2015〕9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组织领导
各招生高校和校考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开展校考工作,各招生院校和校考考点负责人要增强校考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不断完善校考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大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力度,确保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安全顺利实施。各有关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对辖区内艺术类校考的指导和巡视工作,安排专人进驻考点进行巡视检查,全力维护考试的良好秩序。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必须服从我省艺术类校考考点的组织安排,必须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及报考人数的实际,结合校考考点承受能力适当控制考生规模。各有关高校可采取对网上报名的考生预先进行资格审定,合理设置报考资格线。各招生高校,特别是报考人数较多的招生高校,考前要配合考点完善考试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考试期间,要加派工作人员加强考试管理,严防校考工作中出现的人员拥堵、失范、无序等可能造成危害考生人身安全的问题。校考工作开始前,校考考点要对考试期间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评判,对存有突出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发函当地维稳办协助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处理因考试组织失误造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全力维护考试的良好秩序。各招生高校在考前须认真检查本校校考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特别是报名确认、交费、考试等环节,要与校考考点理顺相关工作程序,并根据工作进程按时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向我院上报考生报名、成绩、违纪等数据,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未经我省确认的报考数据,各考点一律不得安排考生参加校考。各高校要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未取得我省术科统考合格证的考生,高校一律不得安排其参加统考涉及的专业的校考。
二、狠抓试卷安全保密。
艺术类校考是普通高考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高校的艺术类校考试题属于国家秘密级事项,安全保密工作是考试的第一要务。各招生高校和各考点要切实提高校考试题安全保密重要性认识,强化保密意识,切实加强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各招生高校、各考点要选派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没有直系亲属和利益关系人参加今年考试的干部教师承担涉密管理工作。二是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各招生高校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建立安全保密责任人制度,落实安全保密责任。三是加强对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检查、监督。各招生高校特别是外省在我省设点考试的高校,要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大试卷安全保密监管力度,严防试题出现失、泄密事件。四是加强各环节安全保密管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考试各环节的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和公平公正。发生试题失、泄密的,各有关招生高校和各有关考点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三、规范考试招生行为
一是严格考试操作规范。考前,各招生院校须提前加强与考点协调沟通,向考点提交学校的校考工作实施方案、办法,确定考试有关事宜,提前做好考务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点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实施考试。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招生高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现场确认工作安全、有序。考试期间,考点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考试操作规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场,要按照《广东省艺术校考考试指纹验证操作说明》(见附件)的有关要求,严格做好考生入场的指纹验证工作,打击和防范替考行为。考试过程要实行视频监控录像,全程记录考生考试和考官监考评分情况。要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如遇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全力维护考试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稳定大局。
二是完善校考管理制度。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规范校考行为,完善校考管理制度,加强各专业校考评委的遴选和管理,优化各专业校考的评分细则和办法并成立由专家组成的成绩仲裁组,纠正有争议的校考行为和偏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校考不规范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校考公平、公正。
三是严格规范艺术类校考合格证的发放。高等学校颁发校考合格证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要求,招生计划数与校考合格证的比例不得超过1:4。超过比例颁发术科合格证,且当年实际录取的人数未达到比例内的,下一年度不得在我省设点校考。我院将以高等学校上一年度在我省实际录取人数为基数复核其颁发的校考合格证人数。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考前要及时公布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校考实施办法,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公布考试结果,各有关招生高校必须在本校网站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中学、测试科目及成绩),切实维护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
五是确保考生数据安全。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考生有关数据的管理与校验,对于没有我省统一打印的校考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安排参加校考。要加强考生考试成绩的管理,确保考生的考试成绩准确无误。各考点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考生数据的管理工作,对于指纹验证设备中的考生相关数据,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
四、强化考风考纪监督
各招生院校和校考考点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组考行为,严肃考风考纪,严明工作纪律,慎密排查并消除影响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隐患。有条件的招生高校要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艺术类专业考试监察组,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要重点防范和打击考生冒名顶替、场内交换答卷、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等考试违法违纪行为。各有关市招办要加强对艺术类校考考风考纪的管理和指导,提前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对考试中发现替考等违法行为,指导考点做好替考等违法行为的取证工作,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考生,各考点要及时发放违规告知书,并做好考试违规处理的详细记录备查。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招生高校或考点与社会中介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艺考培训班;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各招生院校和考点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时对违法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并于4月15日前将考生违纪作弊的详实情况及处理情况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从系统下载打印《2016年广东省艺术校考违纪作弊名单》加盖公章后寄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各级招生办、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纪律教育,重点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法律教育,特别要强调,替考、请人替考都将涉嫌犯罪,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有艺术类考生的中学要组织考生进行专题教育,教育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要落实工作责任制,班主任、艺术专任教师要承担起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的责任。凡出现群体性作弊或作弊考生较多的中学,要视情况追究中学校长、班主任、艺术专任教师责任。
艺术类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有关高校、各考点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规范管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