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盈江县公建民营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2015〕123号)结合项目实际,现将公开招聘合营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㈠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㈡注重实绩、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第一批招聘项目
1.弄璋镇双语幼儿园于2015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5月完工,已经下达项目资金208万,通过招标,合同价330.5万(以决算为主,不含附属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预计投入约200万。
2.太平镇双语幼儿园于2015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5月完工,已经下达项目资金208万,通过招标,合同价223.63万(以决算为主,不含附属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预计投入约150万。
3.昔马镇幼儿园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3月完工,已经下达项目资金208万,通过招标,合同价320.5万(以决算为主,不含附属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预计投入约200万。
4.卡场镇双语幼儿园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3月完工,已经下达项目资金208万,通过招标,合同价354.05万(以决算为主,不含附属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预计投入约200万。
5.苏典乡双语幼儿园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6月完工,已经下达项目资金272万,通过招标,合同价406.39万(以决算为主,不含附属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预计投入约200万。
三、招聘条件和资质
本县范围的单位或个人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公建民营幼儿园的招聘。
㈠具有以下办园资质
1.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100万元进账证明(教育局指定账号,银行提供);
2.具有园长资格证;
3.持有合法有效居民身份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师范毕业学历证书;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持有效期内健康证;
7.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由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
㈡具有以下竞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
2.任幼儿园园长5年及以上或从事5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
3.教职工人员储备按岗位配套齐全,能保障园内工作正常运行;
4.拟聘保育员、保安、保健医人员应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
㈢择优条件
1.对获得云南省二级以上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评定等级的幼儿园给予优先;
2.对获得官方或官方参与并取得县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多的竞聘单位及个人给予优先;
3.现持有办园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给予优先;
4.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5.同等条件下,现本乡镇幼儿园举办者优先;
㈣相关规定
1.竞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要求真实合法有效(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严禁弄虚作假,违规者取消竞聘资格;
2.报名单位或个人必须为幼儿园举办者,不得挂靠准入,获得办园资格后不得转让;
3.五年来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一律取消竞聘资格;
4.三年来出现年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竞聘资格;
四、招聘方法
采取材料评审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相结合的方式,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合营者。
五、招聘程序
㈠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2016年2月3日至2月16日(节假日除外)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信息发布地址:http://www.yjjyj.org/(盈江教育信息网)
㈡公开报名
2016年2月17日至19日,各竞聘人到盈江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1.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3份,报名时上交;2.上交材料时证书、奖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联系人:寸艳丽联系电话13988255127
钏助深联系电话18088181836
1.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表(见附件1)
2.报名表(见附件2)
3.办园方案(样式见附件3)
4.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5.园长资格证复印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近三年年检合格材料
8.现有办园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9.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材料
10.云南省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评定等级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11.竞聘人及储备教职工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职称或技术等级证、职业资格证、有效期内健康证
12.教师人员储备名册(见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表表5)
13.无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由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
14.2010年以来单位和个人获奖证书
15.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㈢专家评审
1.材料评审60%
2.面试40%
评委由专家评审库临时抽调,评委人数为奇数,评分细则由专家评审组制定。评审组依据评分细则对材料进行综合打分,面试由每位评委独立打分,评审结束,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采取竞聘人陈述办园方案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每人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答辩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内容、幼儿园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幼儿园管理知识及实际问题的处理等。
㈣确定合营者
按材料分+面试分,个人最后得分高低产生合营者。招聘结果当场公布,并公示七天(监督电话:8181002)。公示结束,拟聘合营者将规定数额的竞聘履约金100万元注入教育局指定帐号。
㈤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举办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公建民营合营管理办园协议书。
附件:
1.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表
2.报名表
3.办园方案样稿
盈江县教育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