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成绩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发布
河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定于2016年2月15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二、申请时间
对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2月15日9:00至17日18:00向报考的招生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方式
考生需填写《河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申请表》,先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部邮箱wuxinyjs@126.com,邮件题目需按“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查分”方式填写。发送电子邮件后,考生还需打印申请表,考生亲笔签名后,EMS快递发送至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部(张家口市高新区钻石南路11号,075000)。
四、申请受理
我校将汇总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信息及复查科目,于2月18日9:00前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对于河北省评阅的统考科目试卷,省考试院将组织评卷教师进行试卷复查,复查内容包括错判、漏判、成绩累计错误等事项,评卷宽严掌握不在复查范畴。2月底前,试卷复查结果将反馈回我校,并由我校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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