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岁末,河南南阳为加快项目拆迁进程,雇佣艾滋病患者组成“艾滋病拆迁队”,通过亮明艾滋病患者身份,威逼恐吓居民搬迁。“艾滋病拆迁队”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河南南阳官方日前公布“艾滋病拆迁”的调查结果:幕后黑手为开发商——南阳市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名主要嫌疑人已被控制,多名官员被处分。
“艾滋病患者”所携带的艾滋病毒现在还没有有效的疫苗来控制,从公众的心理上来说,大家对这一弱势群体是同情的,这是人们的善心所至。但是,利用社会对艾滋病的恐惧,把艾滋病人当枪使,实现拆迁、讨债的目的,这种方式可以说是赤裸裸的冷暴力。
艾滋病人拆迁队事件凸显出诸多社会问题,是边缘群体、弱势群体生活状态的一种折射,是利益对抗的一种体现,也凸显出政府对相关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由于缺乏必要的物质设施,甚至不具备针对艾滋病人的收容条件,这就无形中纵容了某些艾滋病患者的违法犯罪倾向,也给某些人拿艾滋病人当枪使提供了司法的漏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利用艾滋病患来拆迁,已经涉嫌用威胁方法搬迁,其中的责任必须要追究。只有不断加大对违法拆迁行为的追究,才能避免“艾滋病拆迁队”等现象的再次发生。
虽然按照有关规定,对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等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但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这种问责很多情况下往往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根治强拆顽疾,主要还需从监管和问责上发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剔除拆迁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