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将实施,新法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等四项规定将“重拳”指向排污企业。2014年10月,环保部将与新法相关的四项办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排污者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仍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逐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标准表述】
“按日计罚” 能依法制止违法排污。简单计算一下,违法排污按照上限罚款十万元左右,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作出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改正违法,走完法律程序一般要从几十天到几个月,执法成本巨大,而如果违法排污者不自觉守法,在此期间节省的违法成本往往是一次罚款的许多倍。
毫无疑问,对新修订的环保法“按日连续处罚”罚则从处罚适用对象、处罚额度等方面进行明确细化,大大加重了违法污染的代价,是在进一步织密法律保护的笼子,对于此前环保执法不力的改进以及强化环保治理等都是有利的。
问题是,就以往包括环保部门在内的有关方面环保执法不力、相关企业等随意污染普遍等来说,原因并不仅是老环保法对环境污染的处罚措施不够明确和严厉,甚至没有政策,而是这些政策的执行不力,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没有真正落实相关规定的决心,和不折不扣采取具体行动的勇气。
要想“按日连续处罚”的环保罚则能够有力执行,强力治理企业等违法排污,就要在增强各级各地环保部环保执法为民意识,以及强力落实和提升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意识上下功夫。
【具体措施】
首先,要让地方领导官员切实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摆正地方发展、环保、政绩与百姓福祉的关系,真心支持环保工作,决不能阳奉阴违,明里支持暗里掣肘环保治理。
其次,研究科学的环境评价机制和官员政绩考核机制。如引进环保评价群众参与机制、第三方评价机制,让官帽不仅与经济GDP直接紧密挂钩,更与环保绿色GDP直接挂钩,并且要把绿色GDP置于前提位置,实行一票否决等,竖起没有环境就没有一切的理念和制度。
最后,加大对环境监管不力现象的问责、处理力度。在一些地方,对污染监管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只有加大对相关部门的环境执法问责以及执法效率的问责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监管不力的问题才能得到有效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