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考试招生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在选拔培养人才、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莘莘学子通过考试“跳过龙门”,实现了人生梦想,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进入现代教育以来,考试制度成为学校选拔学生的重要手段,在教育体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同时必须看到,面对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好教育的新期待,考试招生制度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一考定终身”的弊病日益凸显。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从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起步,到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再到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相信这一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再跟进系列配套政策,将是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系统性综合性最强的一次改革,将显著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彰显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理念,为亿万学子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搭建符合基本国情的人才成长“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