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不久前,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引发热议。
我国现行产假为98天,剖腹产再加15天。社会上关于延长产假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近日,羊城晚报联合手机腾讯网开展“该不该延长产假”的网络调查,吸引了逾4万名网友参与投票。结果显示,超五成网友支持延长产假,但近七成受访者担心如果延长产假,休假期间工资下降。
“延长产假”的声音,虽不是特别响亮,还是让年轻妈妈们既高兴又担忧。
【标准表述】
在工作节奏逐渐加快、生存压力不断攀升的当下,通过延长产假和发放生育津贴来保障女性及其孩子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建议有合理之处。然而,当丰满的理想遇到骨感的现实,我们便会发现,这种建议就像一位训练有素的厨师在给大家画饼充饥,看起来有模有样,可除了引发民意喧嚣外,却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影响。
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地方财政有能力支付这3年的生育津贴么?单不说3年时间是否过长,仅凭一些地区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还存在欠账的尴尬现状,给产后女性支付3年的生育津贴,对一个地方的财政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此外,女性若盲目要求拉长产假,会不会导致单位不敢聘用育龄女性?而对那些再次择业的产后女性来说,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又岂非易事?这是不是反倒加剧了女性的职业焦虑?
延长产假一是有利于女性身体的恢复;二是有利于女性实行母乳喂养;三是有利于亲子教育,从而实现优生优育。自然不利因素也显而易见,既会导致女性就业变得更难,又会增加社会负担,还会加剧性别歧视。如不能合理安排女性产假时间,为其提供可靠的保障条件,那么延长女性产假的权利保护,最终反倒会沦为伤害。
【具体措施】
产假时间的延长,虽然对保育幼儿有极大裨益,但这种措施却也像是现代社会对女性的一种束缚。对追求自我价值认同的当今女性来讲,与其一味增强母亲的职责,不妨将哺育后代的职责分摊到父亲身上,更显得公平。
对产假时间长短的讨论,并不是没有商议的必要。目前有不少国家的产假时间都超过了我国。比如瑞典为一年零一个月,芬兰为十个月,加拿大为九个月零七天。这其实也给了我们启示:在讨论或给一项公共政策提建议时,既要结合当下实际,又要对其施行条件进行详细考量,必要时,还可以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
延长女性产假必须要考虑到其可行性,其间既包括成本的承受能力,企业的容忍度和女性的真正诉求,并在其间找到一个最佳的结合点和利益平衡点,若是跨步过大反倒会适得其反,并因为增加企业焦虑和公共财政压力,而让政策层面投鼠忌器。当前最有效的做法,还得在扫除法律、利益和认识的障碍,破解困境,在做好铺垫上下工夫,延长女性产假才会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