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果、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意见》从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城市转型等11个方面提出35条具体举措。
【背景】
10多年来,东北地区振兴战略取得了重要成效,特别在头几年,东北地区经济增速保持了较好水平。但最近几年,东北开始落后于中西部地区,2013年在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板块中位列末位。
究其原因,东北地区发展存在三个瓶颈。首先,主要靠投资驱动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经济增长中投资贡献率偏大,以辽宁为例,这一比率超过70%。近年投资增速回落导致东北地区经济增速放缓。其次,国有经济所占比重较高,对非公经济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民营经济发展不足是东北地区发展的薄弱环节,市场力量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第三,创新能力较弱,与转型升级的要求还有距离,未能形成创新驱动的格局。
【要点】
着力激发市场活力
今年上半年,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东北地区部分行业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也凸显出来。《意见》明确提出,要着力激发市场活力,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竞相迸发发展活力。
要振兴东北经济,关键要依赖经济主体不断释放出发展活力和动力。长期以来,东北地区的国有企业往往占据较多优势资源要素,也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导致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很难得到有效发挥。《意见》明确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明确社会资本可以参与重大项目,有利于为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是扩大投资需求、实现稳增长的重要手段。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东北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切实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
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通过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对一批经营管理不善、看不到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或直接淘汰,有利于减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负担,也有利于降低债务压力和金融风险。
在加快淘汰一批‘僵尸’企业的同时,也要鼓励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加快发展,形成‘有退有进’的国企改革发展格局。国有资本应该向关键性、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领域集中,以此确定未来发展方向,构建新的竞争优势,才能真正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
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
《意见》提出,要完善城市功能,支持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设宜产宜居的现代城市。
根据《意见》,自今年起,我国将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规模,每年安排20亿元专门用于东北地区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今年年内集中力量支持问题突出、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10个城区老工业区和10个独立工矿区实施搬迁改造工程,明后两年力争全面展开。
实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加快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必须加快建立开发秩序约束、产品价格形成、资源开发补偿、利益分配共享、接续替代产业扶持等五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