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每一位家长甚至是成人的职责,重视教授文化知识的同时,安全教育与保障也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出游本身是一种让学生学习之余释放压力、解放天性、亲近自然的方式,但是不能演变成“安全杀手”。
【热点背景】
海南省文昌市一辆满载小学生去出游的客车发生侧翻事故。这次春游活动由一所民办小学欣才学校组织,500多名学生参加。据记者调查,出游活动没有报批、学校没做安全预案、有的家长对100多公里的出游路线也不知情,最终因大巴车行驶速度快酿成事故,造成8人死亡、32人受伤。
【各方声音】
广州市教育局2012年就制定和发布了《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操作指引》,对出游活动的安全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凡是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首先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如果学校要组织乘车,必须租用有资质的经营单位的车辆。出发之前,学校必须集中带车老师和驾驶员进行培训,交待安全事项;班主任也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某老师:我们当然知道郊游的好处,但也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我们一般是分年级进行,根据不同年龄特点到不同地方进行体验,但遇到恶劣天气也会安排社团活动等在校园内进行,避免意外发生。
【提出对策】
那么,如何破除出游“安全魔咒”?中公教育专家认为:
从技术角度看,保障学生出游安全主要有三方面工作:
一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保障出游安全的管理制度,对管理不严、履职不力的学校及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学校出游要制定详细的流程计划,从组织学生、租用车辆、夯实线路、协调家长参与、应急处理等方面精心布置,周密安排,最大限度保证每个环节准确无误,应对有力;
三是交通部门对承载学生出游的交通工具要严格检查监测,旅游部门对接待学校出游的单位要严格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严促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出游,亟须转换思路,应从严格审批转变为完善服务。也就是说,应当鼓励、尊重学校组织出游的自主权,同时,对于学生出游,包括教育、交通、气象、园林、卫生、旅游等部门应主动上门,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学生出游发生事故,是公众所不愿意看到的,但公众更不愿看到的,是事故之后,教育部门和学校因噎废食,对本就萧条的学校出游活动,进行更严格的限制,让孩子彻底沦为温室的花朵。呼朋结伴,亲近自然,释放天性,这是孩子人生中重要的成长体验,只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做好孩子坚实的后盾,尽责尽力,安全出游并非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