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近期按照相关要求,审核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的材料,于3月4日前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培养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
(1)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2)硕士研究生培养登记表(含成绩单、各培养环节表格等,具体见培养表格下载——《全日制研究生学籍材料存档要求》,其中《答辩申请表》可暂缺);
(3)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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