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兰州市日前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须休带薪年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机关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条涉及到每一位工薪者的“新闻”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网友怀着复杂的心情读到这条本不应成为新闻的“新闻”。
众所周知,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些年过去了,条例落实情况如何呢?微信上有一个流传很广的段子:十种人拿不到高薪,一、想双休的人;二、想朝九晚五的人;三、想靠底薪生活的人;四、没有企图心的人;五、没有与时俱进思维的人;六、做事慢悠悠的人;七、做人没品的人;八、不敢担当的人;九、老觉得自己产品太贵的人;十、老抱怨公司不足的人。就一二条来看,在企业老板眼中,员工别说带薪休假了,就连要求“双休”和“按时上下班”都是很奢侈的,在这样的企业家手下工作,有几个员工敢提带薪休假呢?
有假难休的现象不仅存在私企里,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也普遍存在。笔者一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好友说:“平时工作做得好是正常的,只有加班加点、全年无休才能得到领导的认可。”对于上班族来说,带薪休假是很难落实的。因此,兰州出台地方性落实措施,可以说为职工办了一件实事,笔者在点赞之余,希望其他地方能像兰州一样,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尤其是企业,在资方处于强势劳动者处于弱势的背景下,出台直接的强制措施,将劳动者的带薪休假真正落到实处。对于强制带薪休假的推行,笔者还有几条建议:一、加强宣传,提升全民劳动保护的法规意识,尤其是企业老板和行政事业单位头头们的法规意识;二、完善机制,将带薪休假直接写入劳动合同,按合同执行;三、开展专项监督,对劳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不好的单位采取惩罚措施。兰州市落实“强制带薪休假”的硬性措施提醒我们,这个权益该得到重视,不重视的后果就是要受到惩罚。也许,不强制不足以推进落实,这就是兰州市出台这个措施的启蒙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