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专科层次自主招生) |
一、学校名称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
三校生 |
退役士兵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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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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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语言类(中澳合作,应用英语专业、涉外商务方向) |
10 |
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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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展类(中澳合作,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 |
10 |
2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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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旅游类(中澳合作,酒店管理专业) |
6 |
2 |
13 |
1 |
6 |
经济贸易类(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专业) |
1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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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计算机类(中澳合作,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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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眼视光技术 |
2 |
1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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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物形象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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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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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8 |
6 |
96 |
2 |
注:“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为非艺术类单报专业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
入学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
九、录取规则 |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及校测要求(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及信息科技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效成绩,且成绩等第达到D及以上(含合格)。(2)录取时,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八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成统一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3)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测(包括符合以下录取办法第2条考生)。 2.录取办法(1)按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总分=8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70% + 校测成绩×30%×8 + 学校加分。达到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符合等级要求,且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门为A;另二门中任意一门达到B及以上,不再参与成绩总分排序,直接进入录取环节,并按其总分,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进行录取。 (3)同分情况下,依次按校测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仅招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及“三校生” 1.测试科目要求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测试和校测。 2.录取办法(1)一般专业(除人物形象设计外):按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绩+学校加分,资格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40%+校测成绩×60%+学校加分。(3)同分情况下,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依次按校测成绩、统一入学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一般专业依次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绩高低排序录取。(4)免试(免笔试)入学: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二等奖或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的考生,获奖奖项与所报专业大类对口,并经过我校审核认定后,免笔试(入学测试和校测),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5)仅招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普通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
住宿费标准 |
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 105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5号)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
50217411、50214975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50217812 |
十四、网址 |
www.sspu.edu.cn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六、其他须知 |
1.报名资格: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 2.报名办法:2016年3月2日至3月4日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招生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凡是报考我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不能再填报本校其它专业(即:该专业为单报专业)。 3.现场确认:凡是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18日9:00—15:00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由毕业学校开具、应届高中生提供2016年高考报名号、历届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提供毕业证书)、网报流水号,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带好本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以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事项。 4.免试入学资格审核:符合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于2016年2月29日9:00-11:00 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15)办理资格审核手续(交验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过时不予受理。 5.退役士兵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退役士兵于2016年3月18日9:00—15:00凭本人身份证、民政局证明、退役证书、高中阶段毕业证书、1寸近照2张及报名考试费到本校直接办理报考手续。退役士兵须参加自主招生院校联合命题的统一入学测试。录取办法按市教委和民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6. 统一入学测试及校测内容统一入学测试内容为: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满分150分;校测科目为:素质技能测试或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其中:“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为专业测试,其内容为:形象与礼仪、化妆基础;其他专业均为素质技能测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道德、心智礼仪、信息科技、基础英语等。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7.学校加分(以下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获得星光计划奖项和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其加分项目须与填报的第一专业大类对口;所有加分项目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加分才能生效。加分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9日,逾期不予办理。) |
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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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前,获得高中阶段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
5 |
上海市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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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市级单科竞赛一、二等奖项 |
5 |
上海市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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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
5 |
教育部职成教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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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 |
5 |
上海市教委、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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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单项一等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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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中级证书 |
3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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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第成绩达到A |
5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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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口试等第成绩达到A |
5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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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口试等第成绩达到B |
3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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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校在5月至6月上旬,组织被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 9.其他情况见学校招生简章,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