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和《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我校2016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2016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符合四川省 2016 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3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2016年“9+3”单独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招生类别 |
1 | 560103 | 数控技术 | 4100元/年人 | 加工制造类 |
2 | 560110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4100元/年人 | 加工制造类 |
3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100元/年人 | 加工制造类 |
(三)招生计划
教育厅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单独下达。
三、报考条件及方式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3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考方式
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考试报名费130元/人。报名网址:http://www.scetc.com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核准考试名单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于3月25日(周五)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3.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在3月25日考试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 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 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特别是动手操作能力。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绩总分为150分。
2016年“9+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系部 | 招生专业 | 中职类别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机电系 | 数控技术 | 加工制造类 | 文明礼貌;着装整齐;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环境整洁卫生;工件正确装夹;量具正确使用;工具正确使用;钳工试件加工。 |
2 | 材料系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加工制造类 | |
3 | 车辆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加工制造类 |
(三)考试时间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16年3月26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五、招生录取
(一)在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根据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录取。录取原则为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三)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七、工作进程安排
(一)2016年3月5日至3月15日(24:00截止),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
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www.scetc.com/
(二)2016年3月16~18日,学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三)2016年3月19日,学校在网上公布可到校参加现场考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四)2016年3月25日(周五,截止时间18:00),考生到学校现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2016年3月26日(周六),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
11日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1日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
(六)2016年3月31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三日内向学校监审处提出书面申请。
(七)2015年4月6日~4月12日,在学校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2015年4月13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五)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六)学校纪委和监审处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其他事宜
(一)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已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
(三)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9月3~4日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18、2655277、2654118(传真)
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招生网:http://www.sce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