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在体检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体检场所,在指定的地点安静休息,等侯编队受检。
二、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纪律,保持体检场所的清洁和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三、考生应与体检医师认真配合,如实回答医师提出的问题。
四、考生如有意见,应通过带队教师向当地招办反映,不得直接与体检人员纠缠,以免影响工作。
五、考生在检查结束前,不得离开体检场所。
六、考生不得向体检医师或其它人员探询结果。
七、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凡隐瞒既往病史中属《指导意见》规定为不能录取的疾病以及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其他疾病者,以及对犯有代检、涂改或私换《体检卡》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管任何情况,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