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0号)精神,现将我区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8日 | 上午9:00—11:30 |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
下午14:00—16:30 |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 |
6月19日 | 上午9:00—12:00 |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两年。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二)对符合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三、报名方式
2016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4月15日。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15日,过期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宁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与教育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民族北街220号(银川市质监局兴庆区分局二楼),电话:(0951)6737032。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17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一级注册计量师(共3科),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共2科),每人每科6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6月17日。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共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共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教材和培训事宜请与宁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与教育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951)673703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