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建于1958年,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管理的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研究院(广东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直属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区域科技、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等研究工作;承担科技统计分析与研究工作;承担科技数据、信息资源等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跟踪国内外科技发展战略、技术路径、科技发展趋势;开展科技战略与情报的技术、体系研究等。单位拥有一支水平高、专业门类较齐全、研究咨询力量雄厚的专职科技队伍,在职人员90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60多人,正高级职称岗位1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具有优秀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决策研究能力,可为政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社会各界提供多功能、社会化、综合性的情报及战略研究服务,是我省重要的科技情报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统计分析、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科技咨询、软科学研究服务机构。
为满足科研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研究所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2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和《个人信息简表》(附表3)。
(2)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
(3)个人简历、科研成果、成绩表、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暂缓协议书等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制成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命名的压缩包,并发到qbs83560724@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p.gov.cn)或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站(http://www.gdinfo.net/KTOOLS/gdinfo/index.jsp),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人员,应聘人员届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时间定于2016年3月30日10时,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前,请考生凭身份证到我所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所主页。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单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将当场对分数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加试),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p.gov.cn)和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站(http://www.gdinfo.net/KTOOLS/gdinfo/index.jsp)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依此类推。
(二)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条件设置相近或类似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四)本公告由我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163491
监督投诉电话:020-8356072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101(广州地铁2号线纪念堂站C出口广东科学馆大院内),邮编:510033。
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