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促进鼎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是鼎湖区人民政府直属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归口鼎湖区法制局管理。主要任务: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联络、管理和考评工作,整理研究分析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遴选范围、资格、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遴选岗位条件:
岗位类别 | 岗位简介 | 遴选人数 | 岗位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管理岗位 | 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室日常工作 | 2 | 法学(B03010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同时符合: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公告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和鼎湖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com.cn/)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1日-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持《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表)和其他材料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报名。地址: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4楼,联系电话:0758-2622217,联系人:李先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还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遴选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遴选聘用后即构成省政府13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遴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六)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由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组织实施,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每阶段得分未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采用开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会议室
考务工作和评分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执行。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实际操作、模拟现场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由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由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鼎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鼎湖区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
六、注意事项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依次递补遴选人员:
1、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原单位同意遴选证明的;
2、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阶段考生自愿放弃遴选的;
3、体检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
(二)遴选公告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和鼎湖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com.cn/)发布,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鼎湖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由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58-2622217
七、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