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青联〔2011〕34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和省项目办同意,团州委、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将继续在全州共同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青联〔2011〕2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现将招募红河州2011年—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红河州边远、贫困、山区乡村的教育、农技、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推进红河新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招募数量、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数量。
我州今年计划招募245名大学生志愿者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青年中心、农村文化建设、公益服务、社会管理等志愿服务工作,其中,192名为新招募地方项目志愿者(详细招募服务岗位信息见附件),53名为2009年期、2010年期延期地方项目志愿者继续留岗服务。
(二)招募对象。
年龄30岁以下,2010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4、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5、优秀团学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招募程序
(一)注册。9月27日—10月10日登陆红河州12355青少年服务台网站(www.hhz12355.com)志愿者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
(二)审核。注册成功后,报名者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制作成图片(JPG格式)发送至项目办邮箱。项目办将对报名者信息进行初审。
报名所填信息必须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二)填报岗位。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可选择志愿服务岗位,每人可填报1-3个志愿服务岗位。
(三)综合测试。10月中旬,州项目办组织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进行综合测试,内容由项目办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确定。综合测试包括岗位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志愿精神等方面测试。
(四)岗位调配。综合测试结束后,州项目办将广泛征求用人单位、县市项目办和志愿者意见后根据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对志愿者进行岗位调配,确定各岗位的初步人选。
(五)体检。项目办组织各岗位初步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募,并通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替补。(体检费由志愿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项目办在红河青少年信息网和红河州12355青少年服务台网站上公示招募志愿者名单,公示期3天。
(七)录取。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举报意见的拟招募者,录取为红河州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红河州项目办将向与被录取的志愿者签订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项目办。
(八)培训和派遣。10月下旬,被录取的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红河州项目办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予以派遣正式上岗。
四、服务期限
本批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协议的,可以报县市项目办申请延期。
五、政策支持
(一)志愿者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760元/月·人的生活补助,同时享受服务地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即一类区每人每月65元,二类区每人每月120元,三类区每人每月215元。(注:一类区:州级单位、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县;二类区:绿春县、石屏县、泸西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屏边苗族自治县;三类区:元阳县、红河县)
(二)志愿者可享受200元/年·人交通补贴,200元/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三)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免费住宿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服务期满,志愿者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规定的有关政策。
六、管理服务
省、州、县各级共青团、教育、人事和财政部门将加强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加大志愿者的培养力度,为志愿者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切实落实好西部计划专项行动志愿者专业岗位对接和专、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等工作。
七、其它
本公告由红河州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请登陆“红河州12355青少年服务台”(www.hh12355.com)查询,同时关注“红河青少年”(www.hhqsn.org.cn)“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的动态,或直接与红河州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何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873-3731479
电子邮箱:hhz12355@163.com。
讨论QQ群:177214345
联系地址:共青团红河州委学少部(蒙自市州行政中心州委办公楼A114室)
附件:
1、关于印发〈红河州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红河州2011-201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岗位汇总表
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