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并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资格申请地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
重庆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670860706708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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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