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江苏省质监局2016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不进编,人事代理)》(可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江苏质监信息网);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即1981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相关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六)资格条件中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并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七)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正常报名应聘;
(八)本次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jshrss.gov.cn/)。
1、报名和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3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3月2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3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2、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4月13日—15日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6年3月30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特别提示:江苏省质监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与江苏省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同时间举行,建议报考人员选择二者之一的合适岗位进行报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为一份试卷,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二)测试内容
1、综合知识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基本能力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三)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
(四)笔试地点:南京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生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六)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的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江苏质监信息网上公布。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是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予笔试,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博士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与硕士研究生及以下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相同。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质监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省特检系统岗位的资格复审由省特检院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选在江苏质监信息网公布。
(八)面试由省质监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百分制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入最后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报考职位学历要求是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根据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并进行组织考察。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因组织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省质监局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使用手续
(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质监信息网、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使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的试用期管理按照本省和各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25-86375022、85012029;
技术咨询:025-83236083。
七、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5-85012034。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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