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春招统考笔试考试通知单》和《春招统考成绩通知单》原件于相应场次的规定报到时间(8:00/13:00)和地点办理自主测试报到手续。迟到或者不到者视为放弃参测机会。考生测试结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考生应当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应将随身物品寄存在指定地点,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视为考试作弊。
四、报到手续完成后,考生应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在候考室内安静等候,考生在考场(或候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
五、按照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依次完成分组抽签事宜,确定测试顺序,并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相应测试场地。
六、测试开始后,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春招统考笔试考试通知单》和《春招统考成绩通知单》进入考场,以便核验。考生不得在领到的试卷等考题资料上填涂或书写任何内容。
七、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停止做答,待考试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离场时不准将领到的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八、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