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细则
凡达到《湖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均可申报参加复试,学院不再另行划线。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接受学校、考生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每一个复试小组聘请1名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全程监督复试小组工作。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31-8821986),随时接受投诉和举报。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利益。
4、所有参与复试和录取的工作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报请学校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必须参加学院进行的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学院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3月18日上午8:30;地点:物理楼307。
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
1、物理学专业。 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地点:物理楼307室
2、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地点:物理楼204室
3、教育技术学专业。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地点:实验中心206室(二院)
(四)复试形式及计分标准
复试形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闭卷,满分为100分,时间:2016年3月19日下午14:30-16:30,地点按学校通知。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和身体状况的评价,满分为140分。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评分标准:
考 核 项 目 | 分 值 | |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20 | |
专业素质能力 |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 20 |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20 | |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20 | |
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20 | |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20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 | 5 |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 10 | |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 5 | |
合计 | 140 |
二、各专业招生名额
070200物理学招生指标为45人,其中包括推免生5人。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招生指标为30人,其中包括推免生1人。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招生指标为15人。
078401教育技术学招生指标为5人。
三、拟录取办法和奖学金
1、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3、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奖学金按相应比例分配一、二、三等奖学金。
四、调剂复试录取
1、对我院招生指标未满的专业接收校内调剂,申请调剂需同时满足的条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接收申请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范围:同时上原专业和拟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的本院物理学专业考生;工学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专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3、拟调剂人数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拟接收调剂24人。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拟拟接收调剂5人。
4、调剂复试录取
(1)本院物理学考生:
在原专业复试后未录取的考生在本学院内申请调剂专业的,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数学笔试,数学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参加调剂专业综合面试。
(2)跨学院考生:
申请参加我院调剂的跨学院考生,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同时到我院教学科研办登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给学院参加调剂专业综合面试。
(3)所有调剂考生按调剂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调剂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3月10日-14日 | 网上公布复试具体工作办法。 | 学院、研究生院 |
网上公布《复试通知》 | 学院 | |
考生在研招系统确认参加复试与确定复试科目 | 研究生院、学院 | |
3月18日上午 | 学院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发放调档函 | 学院、研究生院 |
3月19日下午2:30 | 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南校区综合楼316、401,具体安排见院网) | 学院、研究生院 |
3月20日 | 考生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 学院 |
3月28日 | 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 学院 |
3月28日后 | 接受校内(含本院)调剂生复试报名安排(见院网) | 按研究生院通知时间定 |
3月28日后 | 学院组织调剂生的笔试与专业综合面试(调剂笔试与面试时间见院网通知) | 学院 |
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