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教育局2016年幼儿园、小学
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富民县教育局2016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富民县辖区。
(一)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1.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通过试讲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出具本人毕业教学实习鉴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具体测试办法和评判标准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等办法的通知》(云教人[20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六)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并合格。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材料和证件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4日—3月2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报名。
(二)报名地点
富民县教育局人事科,环城西路17号教育局402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68811053。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和证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填写)。
3、《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份(由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需进行妇检)。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审验)。
5、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有效时限为两年,即2014年1月1日后取得)。
6、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7、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学实习鉴定材料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8、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
9、近期本人小一寸(5分)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申请表,1张反面写上姓名用于办证)。
以上材料除照片及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其余请按顺序整理好。
三、表格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三种表格可登陆“昆明教育人才网”或“富民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双面打印。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3月28日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教育教学能力通过申请人的网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报。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行网报,时间及人员另行通知。
六、申请程序
报名——现场确认,受理申请、审核材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报——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收费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人。
特此公告
富民县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