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和《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市文明办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6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1日
联系电话:0763-3385090
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附:2016年清远市文明办聘员招聘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dqy.gov.cn/gdqy/1824/201603/48999e2a7f2346548d3a6bdfe4b402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