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公办本科师范院校,地处广东省潮州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和工作生活的理想园地。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在2016年公开招聘各类人员76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2016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个别特需岗位放宽至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学士,以具体岗位设置为准),或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本科院校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非本科院校的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博士学位和相当于副高职称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见具体岗位设置需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的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者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教授(正高)职称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除外。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韩山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5日下午17:00点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邮件主题填写“姓名+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有意应聘者,填写《韩山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同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持、参加的科研项目(附项目批文复印件),近三年内科研成果(附3篇内代表性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等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一并发送到学校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各类证件扫描件请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后以附件方式发送),若因个人报名资料不全或网络原因,造成邮件不能正常按时传输到位及下载阅读,责任由应聘当事人自己负责。另请应聘人员在发送邮件后及时来电话查询、确认报名材料收阅情况。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韩山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stc.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2014、2015年毕业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者,第一学历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海外、境外留学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其他岗位有具体要求的除外。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由用人部门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资格条件不符合和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按不合格人员处理,对符合报名条件并资料齐全者进行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学院校园网上公布,笔试或试讲(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邮件或其他网络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届时注意及时查看校园网通知和查收电子邮件。
在笔试或试讲(技能测试)考核前一天携带纸质《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正反面打印)》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确认后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或试讲(技能测试)
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考试考核方式。应聘教学、实验、门诊岗位的采用试讲(技能测试)方式;应聘教辅管理岗位的采用笔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含申论)。
笔试或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或试讲(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或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二)面试
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结束后将公布笔试、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每个岗位按照1:2进入面试,不足比例要求的按照实有人数计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高校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面试采取当场亮分方式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成绩组成
应聘教学、实验、门诊岗位的按试讲成绩(技能测试)70%、面试成绩30%组成;应聘教辅和管理岗位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考试结果如果出现一岗二人或多人同分的情况时,由学校对同分者重新组织一次面试确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包含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考察由用人部门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人事处。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韩山师范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硕士、博士(后)研究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按时限要求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博士后须于9月30前办理好出站手续。
2、201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填写学习专业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本人所获毕业证书填写专业一致。应聘人员因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公告发布的专业名称不一致者,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院可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8-2522255(韩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董老师、唐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8-2523139(韩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黄老师
韩山师范学院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