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6年普通教师岗位人员39名。
一、需求岗位及条件
单位 | 需求数量 | 需求专业 | 所属一级学科 | 研究方向 | 学历学位要求 | 职称、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法学院 | 1 | 经济法学 | 法学 | 财税法或公司法 | 研究生/博士 | 年龄35岁以下,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 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均属法学 |
知识产权 | 法学/管理学 | 知识产权 | 研究生/博士 | 具有理工科背景 | |||
民族法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 民族学 | 不限 | 研究生/博士 | ||||
美术学院 | 4 | 建筑设计 | 建筑学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副教授以上职称 | 具有2年以上高校专业建设和管理经验;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建筑院校;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中的相应条件者优先 | |
城乡规划与设计 | 城乡规划学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副教授以上职称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服装设计 | 服装设计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35岁以下 | 男性;985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服装设计方面有较好造诣且品学兼优者优先 | ||
设计理论 | 艺术设计 | 研究生/博士 | 45岁以下,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者年龄可放宽至50岁以下 | 第一及最后学历为:中国美院、中央美院、清华美院、广州美院、山东工艺等非湖北省一线美术学院 |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3 | 民族学 | 民族学 | 民族学 | 研究生/博士 | 须有博士后/海外留学经历 | |
社会工作 | 社会学 | 社会工作 | 研究生/博士 | 有博士后/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考古学 | 考古学 | 研究生/博士 | ||||
外语学院 | 2 | 俄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俄国语言文学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 40岁以下;副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 |
朝鲜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朝鲜语语言文学 | 研究生/博士 | 40岁以下;副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 教授学历可放宽到硕士。 | ||
英语口译 | 外国语言文学 | 英语口译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40岁以下 | 海外排名前列的知名翻译学院毕业;博士学历优先。需较强口译实战经验(需附相关材料)。 |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3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交通运输工程 | 轨道交通信号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优先 | 轨道相关专业;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 | 研究生/博士 | 30岁以下 | 有计算机工程项目经验优先;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工程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研究生/博士 | 40岁以下 | 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4 | 统计学 | 统计学 | 应用统计学 | 研究生/博士 | 博士35岁以下、副教授40岁以下、教授45岁以下 | 本科为数学类专业;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计算数学 | 数学 | 科学计算 | 研究生/博士 | 博士35岁以下、副教授40岁以下、教授45岁以下 | 本科为数学类专业;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
应用数学 | 数学 | 代数学 | 研究生/博士 | 博士35岁以下、副教授40岁以下、教授45岁以下 | 本科为数学类专业;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4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现代电子系统设计/集成电路设计与分析/数模混合信号SOC设计/电源技术 | 研究生/博士 | 普通教师30岁以下(有大公司研发经验者可放宽至40岁 | 本科为电子信息类专业(电子,通信,自动化,仪器与仪表);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电子信息类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精密仪器与测试技术 | 研究生/博士 | ||||
电子信息类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无线通信/光通信/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 | 研究生/博士 |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6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高分子材料的制备、性能 | 研究生/博士 | 35岁以下博士毕业或者40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本科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能胜任本科教学工作;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材料化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新能源材料 | 研究生/博士 | 35岁以下博士毕业或者40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能胜任高分子或材料化学的本科教学工作;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
有机化学 | 化学 | 有机合成 | 研究生/博士 | 50岁以下 | 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研究生/博士 | 35岁以下 | 有大化工学习或工作背景;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
应用化学 | 化学 | 光电材料/精细化工 | 研究生/博士 | 无 | 工科背景;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
物理化学 | 化学 | 催化化学 | 研究生/博士 | 无 | 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5 | 环境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工程/微生物/工业废弃物处置 | 研究生/博士 | 博士/33岁以下,或副高/40岁以下,或者教授/50岁以下 | 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 水利工程 | 地下水工程/水资源/水环境 | 研究生/博士 | 博士/33岁以下,或副高/40岁以下,或者教授/50岁以下 | |||
资源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 资源科学与工程 | 矿业资源与工程 | 研究生/博士 | 博士/33岁以下,或副高/40岁以下,或者教授/50岁以下 | |||
环境科学及生物学/生态相关专业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科学/生态学 | 研究生/博士 | 博士/33岁以下,或副高/40岁以下,或者教授/50岁以下 |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免疫学 | 医学 | 神经免疫 | 博士研究生 | 有神经生物学学科背景;有博士后/留学经历者优先 | |
药学院 | 2 | 生药学 | 中药学 | 生药学 | 研究生/博士 | 40岁以下 | 本科及研究生均为生药学专业。有工作经验,副高职称或海外留学经历优先 |
药学 | 药学 | 结构修饰及合成 | 研究生/博士 | 40岁以下 | 有工作经验,副高职称或海外留学经历优先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 研究生/博士 | 35岁以下 | 副教授或优秀博士 |
体育学院 | 2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体育学 | 体育经济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 无 |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体育学 | 体育管理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 无 | |||
运动人体科学 | 体育学 | 康复保健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 | 无 |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体育学 | 毽球/武术/摔跤 | 研究生/硕士 | 无 | 专业技能好 |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体育学 | 网球/田径/体操/乒乓球/羽毛球/篮球 | 研究生/硕士 | 无 | 专业技能好 | ||
音乐舞蹈学院 | 1 | 舞蹈编导 | 舞蹈学 | 编导基础、理论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①中专、本科为舞蹈类专业,②毕业于北京舞蹈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央民族大学;③在全国性舞蹈专业比赛中作品获三等奖以上奖项;④有高校教学经历者优先;⑤年龄在40岁以下(教授、副教授年龄可适当放宽) | |
总计 | 39 |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协作和创新精神。
(二)应聘者国内学历学位要求原则上第一学历为第二批本科及以上招生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国外学历学位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提交应聘简历,并选择应聘岗位,每人最多可选择2个岗位。“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参照《中南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中“人才引进对象”所涵盖的范围。
(二)简历筛选。教学单位招聘考核工作组(学术委员会)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对简历材料进行筛选,择优推荐参加试讲人选。
(三)资格审核。
1、试讲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向应聘单位提供个人应聘材料。
审核材料包括:“人才招聘系统”中生成的《中南民族大学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五年科研成果代表作等原件及复印件。
2、教学单位对试讲人选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
(四)考核与政审。
1、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试讲考核,重点考察试讲人员的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应届毕业生、讲师及以下职称者须考察双语教学能力。
2、根据当年教师需求计划,经教学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初步确定意向性人选。
3、教学单位分党委对意向性人选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纳入拟聘用人选范围。
4、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考核与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学校审批。
(五)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
(六)拟聘用人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七)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民委审批。
(八)经国家民委审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说明
(一)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用。
(二)同等条件下,有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且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应用型专业及工科类专业具有相关专业实践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必备条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擅自解除就业协议者,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正式聘用时签订合同,纳入学校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应聘者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若正式聘用后被查出,学校立即解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及处理,并由受聘者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邮编:430074
电话(传真):+86-027-67842183
E-mail:rsc@scue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