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6]4号)规定,结合我校不同学科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关校内外调剂录取工作的要求如下:
一、校内调剂录取
1、校内调剂录取总体原则
a. 在同等条件下,211及以上本科学历背景调剂生优先考虑;调剂生的最终复试名单在综合考虑考生本科学历背景及所在院校学科排名的基础上确定。
b. 拟从化学工程与技术、微生物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物理化学、仪器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或其他相近学科校内调剂录取;
c. 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复试资格线,且具备海洋科学复试资格;
d. 满足研究生院和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a.校内调剂需要遵守校内调剂流程,在规定时间内,考生登陆学校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b.hit.edu.cn,下同)进行报名。校内调剂报名的截止日期为3月29日上午11:00。
b.威海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根据调剂复试方案中规定的条件,确定满足调剂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系统报校研招办审核和公示。然后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复试满分为280分。
c.复试结束后,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系统报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和公示。
二、从校外调剂录取
1、从校外调剂录取的原则
(1)生源不足的学科应积极调剂录取报考外单位的合格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第一学历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调入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
(3)初试成绩满足原报考学科我校的复试资格线,以及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4)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将视为无效。
2、从校外调剂录取的程序
(1)接收院(系)将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报送校研招办对外公布,同时也可通过其他渠道发布校外调剂信息。
(2)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申请调剂海洋学院的学生请在3月31日11:00前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报名工作。逾期系统关闭。
(3)报名结束后,各院(系)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和公示。
(4)各院(系)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复试办法由各院(系)确定。复试结束后,各院(系)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和公示。
三、校内调剂复试办法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年校内外调剂生的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200分,面试80分,复试总成绩280分。由于调剂考生来自学科不同,原则上复试笔试内容参考原所报学科的复试范围。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校内外调剂生的最终成绩是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根据学生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五、接收调剂单位及联系方式
接收调剂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 0631-5687230
联系人:孙杉杉
E-mail:sun77ss@163.com
本工作方案由哈工大(威海)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