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文局属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下设11个分局,19个水文测报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近500人,副高以上人员有120多人。近年来,我省水文系统大力开展水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积极开展科技成果在水文测报、水资源管理、水质监测、水情预报等水文工作中的推广和应用。为适应广东水文事业发展的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水文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6日至4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广东省水文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dsw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职位(代码),如李四-水文水资源技术岗位(10001)。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4月13日后,我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并告知准考证号与考试地点。
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广东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gdwater.gov.cn)或广东省水文局网站(http://www.gdsw.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内指定机构学历认定。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2016年4月15日,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原件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拟在武汉、南京、成都、广州设四个考点,我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地点。各考点面试初定在2016年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时需带材料:自荐材料一式七份、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当场反馈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并在广东省水利厅和省水文局门户网站公布,根据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所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广东省水文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1965112
监督投诉电话:020-87993662、38356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