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一.复试专业、拟招生人数、拟复试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面试人数 | |
拟招生人数 | 拟复试人数 | ||
1 | 070301无机化学 | 9 | 11 |
2 | 070302分析化学 | 13 | 16 |
3 | 070303有机化学 | 22+1 | 31 |
4 | 070304物理化学 | 23 | 29 |
5 | 0703Z1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 | 8 | 10 |
6 | 0805Z5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 | 4 | 3 |
7 | 081704应用化学 | 28 | 37 |
8 | 081705工业催化 | 15 | 18 |
9 | 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 | 14 | 16 |
10 | 085235制药工程 | 20 | 21 |
二.成绩组成和公布
1)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
2)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3)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在
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布告栏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原则
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是在考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调剂
1.申请调剂学生必须提交调剂申请书;
2.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专业生源不足从应用化学专业调剂。
五.导师确定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自行选择导师后填写导师确认表,考生和导师必须签名确认。
六.拟录取考生须最终提交和领取的相关材料
1.填写考生承诺书并提交;
2.提交导师确认表(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16年上岗招生的相
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
3.以邮件的方式,提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包括邮编、收件地址,
收件人(非本人需标注本人姓名)、录取专业、联系电话。
学院邮箱:hxzyyjs@ecust.edu.cn;
4.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
七.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受理小组
组长:张文清 (电话64253401,办公室:实验三楼133室)
成员:孟庆鹏(电话64252858,办公室:印刷厂楼207室)
马海燕(电话64253519,办公室:实验三楼415室)
八.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