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优秀人才到社区基层工作,充实社区新生力量,优化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壮大社区干部队伍,金平区拟于近期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以下简称社区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全区共招聘社区助理50名,招聘职位见《2016年金平区招聘社区助理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金平区户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6年4月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基层工作,具备社区工作基本能力;
(3)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报考者直接到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报名(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登陆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金平政务网(http://www.gdjinping.gov.cn)下载《2016年金平区招聘社区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A4纸双面打印)。
报名时须提交:
①《2016年金平区招聘社区助理报名登记表》。
②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③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读院校提供书面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报名免收考务费。
2、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汕头市汕樟路79号)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凭报考序号领取(报名时编排)。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于4月18日在金平区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告栏和汕头人才网、金平区政务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具体计算函数为:
Y=2X+5
其中,X代表招考单位拟招聘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于4月26日在金平区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告栏和汕头人才网、金平区政务网公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单位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考单位拟招聘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选,将在金平区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告栏和汕头人才网、金平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确定任职职位
正式录用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在招考的50个职位中选择一个任职社区。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抽签形式确定顺序。如考生放弃选择任职,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有关事项
(一)社区助理系非公务员身份,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社区助理聘用期3年,由社区与招聘对象签订《汕头市金平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颁发《金平区大学毕业生到社区任职工作证书》;在本人自愿、社区报街道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聘为社区工作人员。
(三)社区助理由所在街道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相关待遇。
(四)社区助理聘用期间,给予每人每月2300元的工作、生活补助(社区助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个人所交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单位在其个人补助收入中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进入“两委”班子的,享受所在社区“两委”成员相应岗位补贴。
(五)社区助理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社区。
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电话:0754-88605074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4-88616647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5日
附: